马蔚华:适度放宽基金投资关联交易规定


  招行行长马蔚华建议修改《基金法》

  本报讯(特派记者/ 陈枫 李培)最近,股市饱受“再融资门”、“解禁门”的利空冲击。股民疾呼:让限售股解禁来得“很红很暴力”!昨天,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在北京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说:在股市低迷时刻招行有25.32亿限售股上市,市场曾有担心,幸好这几天市场反应还不错,股价上涨,让投资者松了一口气。

  这两年银行股是股民投资的热点,但马蔚华昨天指出,由于国家今年宏观调控从紧,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加,今年中国银行业将面临重大挑战。商业银行如果还是主要依靠过去的信贷业务、大企业客户、利差收入,根本难以为继。银行的“转型”已经成为共识。招行这几年积极开拓零售消费贷款、信用卡、理财、中间业务,探索“转型”新路,3月中旬将发布业绩。

  这次全国“两会”,马蔚华一口气提了10份关于金融业发展的提案。其中包括鼓励基金业均衡发展,及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马蔚华提出,《基金法》第59条规定“基金财产不得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初衷是为了防范大股东操纵、利益输送及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但随着基金行业的迅速发展,这限制条款遭遇了现实的问题:许多作为基金托管人的商业银行和作为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证券公司也纷纷上市,成为优质上市公司,如果仍完全禁止基金投资托管银行发行股票、债券显得不尽合理,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基金投资组合的优化配置,最终将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目前主要投资标的为股票的基金达271只,其中托管于工行、建行、中行三大银行的基金数量就达到了164只。受限制规定的影响,至少有164只基金的资产配置存在限制,这意味着这些基金的持有人不能分享三大行的成长收益。

  他建议,修改《基金法》,适度放宽基金投资关联交易的规定,以依照严格的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开承诺的方式,使关联交易处于社会和持有人的监督制约之下。通过严密和严谨的程序性规定,让基金既可以参与关联交易,又防止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害。
  

关键词基金 托管 持有 关联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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