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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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 话:0571-87901963

    联系人:吴颖

    客户咨询电话:0571-87902079

    网址:www.stocke.com

    (5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大厦25层2512、2513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杨小江

    联系电话:021-64339000-826

    传真:021-64374849

    客服热线:021-62163333、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58)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59)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谢亚凡、韩晓光

    联系电话:010-59226788

    传真:010-59226840

    客服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6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公司电话:0551-2634400

    传真:0551-2645709

    网址:www.gyzq.com.cn

    (6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8562200-3019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6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联系电话:021-51539888

    联系人:谢秀峰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客服电话:021-962518

    (6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人代表:林义相

    联系人: 陈少震

    联系电话:010-66045522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64)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请向当地营业网点查询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振华路402栋中联大厦511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3205718、13602620622

    传真:0755-83203576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立纲

    四、基金名称

    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以具有高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力争为投资者寻求最高的超额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含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为60%-95%,并以具有如下高增长特征的品种为主:

    1、未来2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均超过GDP增长率3倍,且根据“南方高成长评价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和投资价值排名前5%的公司。

    2、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

    八、 投资策略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通过投资研究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与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2、决策程序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的主要投资原则,确立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方案。

    (2)团队投资与投资决策制定: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通过投资研究全体人员的团队投资、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1)、依据整体投资研究团队对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本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建议,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及批准的范围内,最终决定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方案;2)、依据整体投资研究团队对各行业的具体分析与股票备选名单,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及批准的范围内,制定基金的个股投资方案。

    (3)进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4)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程序。

    3、 投资策略

    作为以高增长为目标的股票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和可转债的投资中,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进行投资决策,以寻求超额收益。本基金选股主要依据南方基金公司建立的“南方高成长评价体系”,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选择未来2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均超过GDP增长率3倍,且根据该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和投资价值排名前5%的公司,或者是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这类股票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

    九、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定位为股票基金,坚持积极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以具有高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追求超额收益,因此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十、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上证综指,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上证国债指数。作为股票基金,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可以表述为如下公式:

    基金整体业绩基准=上证综指×90%+上证国债指数×10%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8月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报告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

    1、权证投资情况

    (1)本报告期内获得因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发行人派发的权证情况。

    ■

    (2)本期无主动投资权证

    (3)本报告期末持有因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发行人派发的权证情况。

    ■

    2、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图

    (2005年7月13日至2008年6月30日)

    ■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含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为60%-95%。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87.61%,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不高于为1.2%。

    2、申购与赎回费

    本基金分为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模式。

    1)、前端收费: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根据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

    ■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为0.5%,根据基金份额在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的持有期限增加而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

    2)、后端收费:

    本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不高于2.0%,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即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后端申购费的计算基数为本次要赎回的基金份额在当初购买时所对应的申购金额。

    ■

    3、转换费

    由于注册登记系统不同,本基金暂不与本公司现有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情况进行了部分更新。

    4.在“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 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以及更新了“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图”。

    6、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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